?保安員是負責維護治安秩序、保障人身和財產(chǎn)安全的人員。他們的主要職責包括防火、防盜、責任區(qū)域內(nèi)的人身安全等,通過實施保安措施來確保固定區(qū)域內(nèi)的安全,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。
廣東保安公司小編科普一下保安員在工作中不能有以下行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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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他人人身自由:保安員無權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,不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他人的行動自由。
搜查他人身體:保安員沒有搜查權,不能對他人進行身體搜查,除非有合法的搜查令或相關授權。
侮辱、毆打他人:保安員不能以任何理由侮辱或毆打他人,必須保持冷靜和克制,以和平方式解決任何沖突。
扣押、沒收他人證件、財物:保安員無權扣押或沒收他人的證件或財物,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和程序。
阻礙依法執(zhí)行公務:保安員不能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,必須配合執(zhí)法人員的合法要求。
參與追索債務、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:保安員不能參與追索債務或采用暴力手段處置糾紛,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爭議。